沈阳:废品收购站占道 俩学校千名学生没路走
根据《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不得在区、县(市)学校、医院等地200米内设立。”
近日,读者杨女士向沈阳晚报新闻热线96009反映:大东区草仓路小学和沈阳市26中学间,有一家“沈阳秋实标准化社区连锁回收站——新龙站”,距两所学校都不到200米,同时抢占人行道变成回收站装货停车地,导致近千名学生只能在快车道上与机动车抢行;此外,这家废品收购站还涉嫌虚报注册地址。
此后,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多次来到现场进行采访。目前,大东区工商局津桥工商所已受理居民对该收购站的投诉。
市民投诉:有图有真相 收购站占道
杨女士投诉:此收购站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还违背了《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近千名学生的出行安全,应取缔这家营业执照与经营地址不符的废品回收站,还学生们一个安全通道。
杨女士还出示了大量学生们出行的图片。多张图片显示,身着校服的学生们走在机动车道上,人行道上则停着收购废品的汽车,汽车上装载着重金属等铁器。还有的图片显示,由于机动车道上有车辆通行,人行道上有废品回收车,不少学生只得在马路牙子上行走,非常危险。
实地测量:距中学92米 距小学180米
随后,记者来到大东区新龙街10号——“沈阳秋实标准化社区连锁回收站——新龙站”。记者发现,草仓路小学和26中学距离都很近。杨女士当场用卷尺进行了测量,收购站距离26中学只有92米,收购站距离草仓路小学后门180米左右。
在中午、下午学生上学和放学的时候,记者看到恰巧有来收废品的机动车停在人行道上。学生们很紧张、谨慎地从马路牙子上通过。
回收站:没占道 有手续
面对占道的现实,回收站里的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我家的门前,我家门前不停车,车往哪停?”
女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出示了收购站的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记者问:“两个执照上的注册地址都是新龙街16号,而这个楼的地址却是新龙街10号,这是怎么回事?”女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老板会向记者解释。
记者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上看到:废旧金属回收。而记者在站内看到,有大量的纸盒和旧报纸等杂物。
社区:根本没有“新龙街16号”
举报者说:“紧临这家收购站的一家书店的注册地址是新龙街10号,这两家都是在一栋楼里,整栋楼的地址都是新龙街10号。收购站的新龙街16号从哪里来?”
为了解真相,举报者和记者来到收购站所属的大东区津桥街道中学堂社区。社区曲书记说:“我们社区从来没听说有新龙街16号这个地址,只有草仓路16号。”
举报者又将记者带到收购站的后面,记者看到收购站的具体地址是新龙街10号所属的居民楼二单元一楼。“一单元是书店,地址是新龙街10号,二单元怎么可能变成了16号?这是虚报注册地址,工商部门应将其取缔!”
回收站总部:有执照 不存在占道
记者联系上了沈阳秋实标准化社区连锁回收站总部赵经理。他说:“我们有工商执照,有沈阳再生资源下发的经营许可,不存在非法经营。”对于占道问题,他说:“我们要求回收站早6时前运输,不影响学生们的通行。”对于记者提出的《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不得在区、县(市)学校、医院等地200米内设立。”他的解释是:“我对这个条例不清楚。”
对于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问题,赵经理称:“我们是按照房证地址申请执照的。这个收购站是独立的平房,有独立的房产证。”
津桥工商所:将做进一步调查
大东区工商局津桥工商所赵姓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查找了“沈阳秋实标准化社区连锁回收站——新龙站”注册地址。记者看到电脑显示,这家回收站的注册地址是新龙街16号。举报者杨女士说:“根本就没这个号,紧临这家的书店是新龙街10号,回收站在居民楼的一单元一楼,书店在二单元一楼,整栋楼都是新龙街10号。”
近日,读者杨女士向沈阳晚报新闻热线96009反映:大东区草仓路小学和沈阳市26中学间,有一家“沈阳秋实标准化社区连锁回收站——新龙站”,距两所学校都不到200米,同时抢占人行道变成回收站装货停车地,导致近千名学生只能在快车道上与机动车抢行;此外,这家废品收购站还涉嫌虚报注册地址。
此后,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多次来到现场进行采访。目前,大东区工商局津桥工商所已受理居民对该收购站的投诉。
市民投诉:有图有真相 收购站占道
杨女士投诉:此收购站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还违背了《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近千名学生的出行安全,应取缔这家营业执照与经营地址不符的废品回收站,还学生们一个安全通道。
杨女士还出示了大量学生们出行的图片。多张图片显示,身着校服的学生们走在机动车道上,人行道上则停着收购废品的汽车,汽车上装载着重金属等铁器。还有的图片显示,由于机动车道上有车辆通行,人行道上有废品回收车,不少学生只得在马路牙子上行走,非常危险。
实地测量:距中学92米 距小学180米
随后,记者来到大东区新龙街10号——“沈阳秋实标准化社区连锁回收站——新龙站”。记者发现,草仓路小学和26中学距离都很近。杨女士当场用卷尺进行了测量,收购站距离26中学只有92米,收购站距离草仓路小学后门180米左右。
在中午、下午学生上学和放学的时候,记者看到恰巧有来收废品的机动车停在人行道上。学生们很紧张、谨慎地从马路牙子上通过。
回收站:没占道 有手续
面对占道的现实,回收站里的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我家的门前,我家门前不停车,车往哪停?”
女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出示了收购站的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记者问:“两个执照上的注册地址都是新龙街16号,而这个楼的地址却是新龙街10号,这是怎么回事?”女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老板会向记者解释。
记者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上看到:废旧金属回收。而记者在站内看到,有大量的纸盒和旧报纸等杂物。
社区:根本没有“新龙街16号”
举报者说:“紧临这家收购站的一家书店的注册地址是新龙街10号,这两家都是在一栋楼里,整栋楼的地址都是新龙街10号。收购站的新龙街16号从哪里来?”
为了解真相,举报者和记者来到收购站所属的大东区津桥街道中学堂社区。社区曲书记说:“我们社区从来没听说有新龙街16号这个地址,只有草仓路16号。”
举报者又将记者带到收购站的后面,记者看到收购站的具体地址是新龙街10号所属的居民楼二单元一楼。“一单元是书店,地址是新龙街10号,二单元怎么可能变成了16号?这是虚报注册地址,工商部门应将其取缔!”
回收站总部:有执照 不存在占道
记者联系上了沈阳秋实标准化社区连锁回收站总部赵经理。他说:“我们有工商执照,有沈阳再生资源下发的经营许可,不存在非法经营。”对于占道问题,他说:“我们要求回收站早6时前运输,不影响学生们的通行。”对于记者提出的《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不得在区、县(市)学校、医院等地200米内设立。”他的解释是:“我对这个条例不清楚。”
对于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问题,赵经理称:“我们是按照房证地址申请执照的。这个收购站是独立的平房,有独立的房产证。”
津桥工商所:将做进一步调查
大东区工商局津桥工商所赵姓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查找了“沈阳秋实标准化社区连锁回收站——新龙站”注册地址。记者看到电脑显示,这家回收站的注册地址是新龙街16号。举报者杨女士说:“根本就没这个号,紧临这家的书店是新龙街10号,回收站在居民楼的一单元一楼,书店在二单元一楼,整栋楼都是新龙街10号。”